〔2017〕第15期
关于3起经济责任审计问责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年来,我县审计部门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督促领导干部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重要举措,强化审计监督,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2017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峡口镇居委会违规报销进餐费问题。2014年3月,峡口居委会违规在财政专户中集中列支报销2013-2014年度进餐费共计24934元。2017年11月,峡口镇纪委决定对时任居委会主任黄延芬立案调查。
2、峡口镇石家坝村违规报销进餐费问题。2014年4月,石家坝村财经委员舒启芬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舒化现签字同意,违规在村财政专户中列支报销进餐费333元。2017年11月,峡口镇纪委决定对舒化现、舒启芬立案调查。
3、峡口镇琚坪村违规报销进餐费问题。2014年10月至12月,琚坪村违规在村财政专户中报销2013-2014年度进餐费4513元。2017年11月,峡口镇纪委决定对时任村财经委员刘小康立案调查。
上述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力、村级财务管理不严的问题。对上述问题的严肃问责,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工作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剖析和通报经济责任问责追责典型问题,放大震慑效应,引以为戒,教育基层党员干部知畏知止,明规守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中共兴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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