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监督曝光
关于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6

  〔2018〕第2期

  关于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部署要求,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古夫镇麦仓村危房改造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古夫镇麦仓村未按照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工作要求对危房改造申请户进行审核、验收,导致该村张某某等6户村民骗取、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2000元。2018年1月29日,县纪委分别给予时任古夫镇村镇建设环境保护中心主任袁选虎、时任古夫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兼麦仓村党支部书记聂志华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麦仓村党支部书记、主任聂志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麦仓村计生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陈世琼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 黄粮镇高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江洪斌,村财经委员李直东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2014年,高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江洪斌和村财经委员李直东利用免费核桃补苗资料向县扶贫办申报套取发展核桃扶贫资金3万元,用于解决本村历史欠账。两人通过伪造挖机施工合同套取资金1万元用于结算时任县扶贫办主任舒某某欠款。2018年1月24日,黄粮镇纪委给予江洪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李直东党内警告处分。

  3. 水月寺镇马粮坪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袁国强对项目验收资料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至2016年,袁国强在供应商未如实发放肥料、苗木的情况下,在县特产办提供的虚假验收资料上签字,致使国家项目资金被套取、截留。2018年1月29日,县纪委给予袁国强党内警告处分。

  4.县特产办违规使用、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6年,县特产办违反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规定,参与假借项目中标企业套取、截留项目资金,编造虚假项目验收资料,套取国家项目资金。设立单位“小金库”,并多次从“小金库”中收取、报销费用。2018年1月29日,县纪委给予县特产办副科级干部李述国、柑橘业务组组长彭东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特产办副主任张永红、茶叶组技术员王芹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8月23日,县农业局给予县特产办工作人员王春光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018年,是全国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是我县脱贫攻坚最重要、最关键的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务实重行,以群众为中心,高标准落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切实抓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处置,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克扣挪用、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问题,继续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持续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兴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2月25日

兴山县人民政府主办 版权所有
鄂ICP备080666 建议使用IE7.0以上浏览器 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电话:0717-258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