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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兴山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5-02

  [2018]第4期

  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黄粮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万忠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在2017年8月开展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回头看”检查中发现,万忠斌办公用房面积超标6.6平方米。2018年1月,黄粮镇纪委给予万忠斌党内警告处分。

  2.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县财政科研所所长吴启荣套取电话费补助问题。2015年10月,吴启荣私自安排下属采用虚报下乡补助的方式从本单位财务上套取现金1200元,用于解决吴启荣本人电话费补助。2018年2月,县纪委给予吴启荣党内警告处分。

  3.县文联违规公务接待及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5月至6月,兴山县文联在公务接待中两次无公函接待。2016年11月,王进等2人报销赴荆州出差差旅费时,将省内交通补助50元/天按省外80元/天的标准报账。县文联分管财务工作的副主席王进在审核他人报销的差旅费时,对实际出差日期与报销车票不一致问题未严格把关。2018年3月,县纪委给予王进党内警告处分。

  4.峡口镇畜牧兽医中心主任游家政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单位职工社会治安保险问题。2016年9月,游家政签批使用公款600元为本人及本单位职工共6人购买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治安保险。2018年4月,峡口镇纪委给予游家政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有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或违规公务接待,再次说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越往后执纪越严。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礼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节日期间易发的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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