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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41个监督主体共建“一体化”监督检查平台
来源:宜昌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7-04

  “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县委办、县政府办作为监管主体,对文山会海问题、调研走过场讲排场、写材料制文件照抄照搬、多头重复检查考核进行重点监督……”为进一步统筹全县监督力量,增强监督实效,兴山县纪委监委围绕作风建设、扶贫领域、环保领域、扫黑除恶、深化机构改革、“两个责任”落实等6个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领域,研究制定了全县监督检查任务清单。

  该清单明确县委组织部、县机关工委、县人社局等监督主体41个,其中行业监管主体27个,日常监督主体14个;明确监督重点43个,其中作风建设监督检查14个,扶贫领域监督检查4个,环保、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4个,扫黑除恶监督检查7个,深化机构改革监督检查9个,"两个责任"落实监督检查5个,着力打造全县“一体化”监督检查平台。

  在严格执行清单制度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程序,作出“三个规范”的要求,即各监督主体要“规范制定监督方案,规范填写监督记录,规范上报监督情况”,确保在年度计划内,行业监管主体、日常监督主体做到所负责项目检查全覆盖、所管理单位(含基层站所)检查全覆盖。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对相关单位的监督、监管工作进行检查。”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切实发挥‘再监督、再检查’作用,严查监督程序不规范、监督检查走过场以及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不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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